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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什么是商标商标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二、商标需要具备显著性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所提交的商标图样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是最重要的审查内容之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授予商标专用权。商标的显著性特征,通常是指商标为实现其功能所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三、四个字的商标其中前两个字被他人注册,是否仍具有显著性1、如果四个字的商标组合在一起具有显著性,则不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如果存在如下情况,则判断商标为近似和不具有显著区分性,而将导致商标被驳回。2、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如蒙尔斯特、蒙尔斯吉;帕尔斯、帕洛尔斯;莱克斯顿、莱克斯蔓。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如东方雪、东方雪狼;迷尔派斯、舒尔派斯;电老虎、电飞虎。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如蒙原、蒙原肥羊;绿安、绿安服饰。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如日新、日新生物;桃源、生态桃源;老龙潭、老龙潭山泉;首信、首信高科。5、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如吉祥鸟、东方吉祥鸟;百盛、百盛世家;超力、超力一族。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如三千里、月圆三千里;梦特娇、星星梦特娇;欧莱雅、欧莱雅海皙;红狮、红狮兰龙;长城、凯悦长城。四、商标如何申请注册,需要提供的文件1、商标申请表2、商标委托书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司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法人登记证;个人名义申请需要个人身份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4、清晰商标标样五、商标注册流程1、商标查询2、小盾知识产权出查询方案和商标注册成功率分析3、确定申请,与小盾知识产权签订委托代理合同4、递交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即可出商标申请号5、商标进入到形式审查阶段,1-3个月出受理通知书,可打TM开始使用和进驻各大商场。6、商标进入到实质审查阶段,自申请日起9-12个月出实质审查结果7、商标进入到初审公告阶段,公告期3个月8、公告期商标无人异议,出注册公告9、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六、商标的有效期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
答:
美术作品著作权提交可以用黑白颜色提交,也可以用彩色颜色提交。如果美术作品是带有颜色的,建议用带有颜色的进行版权登记申请,可以增加美术作品的独创性。美术作品包括很多要素,如图形、颜色组合等,如果图形一模一样只是颜色不同,造成混淆,形成侵权。虽然使用黑白图片申请,但仍然保护该图片基础上的任意色彩组合。如果有其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图形应用于相同的产品类别,也是属于侵权。
答:
可以使用,而且必须使用。《担保法》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商标权质押采用的是登记生效原则,是不必转移对商标权的占有的。因此,商标权利人仍然享有商标专用权是由商标权自身的属性所决定的。《商标法》对商标的转让、使用许可等有登记备案的要求。同时还规定,如果商标权利人连续3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他人便可申请撤销该商标。为避免由于商标被撤销而使担保落空,商标权利人必须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商标的保值和增值主要依赖于使用,长期闲置会造成其价值大幅缩水,进而极大地减损商标的无形资产。所以,商标权利人切忌质押商标权后便将商标束之高阁不予使用,如果连续3年不使用,很可能会落得个被撤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结果。一、商标权质押的设立问题1、用于质押的商标权的范围商标权包括商标使用权和商标所有权(完全的商标权)。用于质押的商标权是仅指完全的商标权,还是包括商标使用权呢?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相关规定,用于质押的权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主要有两种形式,即转让注册商标的权利和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其中后者又包括自己使用的权利、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也就是说,我国的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可用于质押的商标权是仅指完全的商标权,还是包括单纯的注册商标使用权。这种混沌状态很容易引起商标权质押纠纷。笔者以为,相关法律应当就用于质押的商标权的范围作出统一而明确的规定。基于质押担保的特点和商标使用权的复杂性考虑,相关法律应当将可用于质押的商标权的范围限定在完全的商标权上,即单纯的商标使用权不能用于设定质押。2、商标权质押的设立程序担保法和物权法虽然就商标权质押程序作了一些规定,但有些问题却没有明确,需要作相应的处理:首先,商标权质押是否存在质押财产移交的问题。与对待动产质押和其他权利质押的要求不同,我国法律并没有要求在以商标权设定质押时须将商标权的凭证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笔者以为这样的规定并不合理:一方面,它模糊了抵押与质押的界限,因为抵押与质押在形式上一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担保人在设定担保时是否将担保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另一方面,它不利于债权人对出质人的不诚信行为进行控制。虽然商标权质押经过登记,可以起到公示的作用,但出质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持有的商标注册证书和对方当事人的疏忽从事一些有损于质权的行为。因此,我国的法律应当明确要求出质人移交准占有权,即将商标注册证书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其次,商标权质押的登记部门。依物权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权质押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是很妥当,因为相对于商标权的转让、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或地址的变更、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等商标法规定的应登记事项,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商标权质押现象可能会更频繁地出现。如果统一由商标局就商标权质押事宜办理登记手续,一方面会使商标局的工作负担太大,同时也会增加商标权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成本。笔者以为,将商标权质押登记的职责赋予设区的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较为适宜。二、质押后注册商标的使用和处分问题1、质押后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其一,出质人自己使用的问题。对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私法领域的问题,应当通过当事人的约定来解决。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应当基于质押担保的目的与功能进行处理。质押担保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的清偿为目的,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其核心和基础是质物的价值。因此,在当事人没有通过合同予以禁止的情况下,如果出质人自行使用注册商标没有使该商标的价值减损的,就不会损害到质权人的利益,就不应被禁止。另外,如果不允许出质人在商标权质押设立后使用其注册商标,就会使出质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使用义务,导致其注册商标被撤销,从而既损害了出质人自身的利益,也不利于质权的实现。其二,出质人许可他人使用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出质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要求有两个,一是经质权人的同意,二是其收益优先用于质权的实现。其中的关键是经质权人的同意,未经同意,出质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这样的规定难以发挥质押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也不利于提高出质人的偿债能力。笔者以为,只要注册商标使用行为无损于质权所依赖的该商标的价值,就不应禁止出质人许可他人使用。另外,在解决出质人许可他人使用的问题时,还要妥善处理出质人在商标权质押前与他人订立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目前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以为,如果质权人明知出质人已经订立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却仍然接受以该注册商标设定的质押,出于诚信原则和社会秩序稳定的考虑,在质押设立后这种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履行就不应被禁止;如果出质人未将此前订立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情况告知质权人,甚至采取欺诈手段,致使质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接受该注册商标作为质押标的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并不应因此而受影响,被许可人仍然有权要求出质人履行合同,但出质人对由此造成的质权人利益的损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质权人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申请撤销质押合同。2、质押后注册商标的处分问题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商标权质押后注册商标的转让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没有解决出质人在质押设立后通过其他三种方式处分其注册商标的问题。其一,商标权继承问题。依继承法的精神,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不能拒绝遗产上的负担,必须在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清偿该遗产所负担的债务。对于已设定质押的商标权的继承,笔者以为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继承人放弃对该商标权的继承,由质权人依法对该商标权进行处分以实现其质权;二是由法定评估机构对商标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由继承人以其财产评估价格为限对质权人进行清偿,并获得该商标权;三是依法对该商标权进行处分,用所得价款对质权人优先清偿,剩余价款由继承人享有。其二,商标权因合并而转移的问题。在出质人以其商标权设定质押后,出质人能否与其他企业合并,从而使该注册商标成为合并后的企业的财产呢?笔者以为,企业的合并是企业进行的一种综合性的变更,有多方面的价值,当然不应因其注册商标设定了质押而被否定。但是,质权人的利益也不应因合并而受到损害,如果质权人认为合并会损害其质权的,可以依相关法律要求出质人或合并后的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其他担保。其三,商标权的放弃问题。商标权的放弃包括积极放弃(声明放弃或申请注销)和消极放弃(不办理续展注册手续)两种。商标权的有效存在是质权存在的基础,因此,出质人在质权的有效期间负有保证其商标权有效存在的义务,当然不能放弃其商标权。如果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放弃其商标权,质权人应当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其他合适的财产设定质押担保,或由出质人对由此造成的质权人债权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三、质押后注册商标价值变动的处理问题1、注册商标价值的增加问题在质押期间,注册商标的市场价值可能会上升,这对于质押双方当然是好事,这里的问题主要是质押期间注册商标增加的价值的归属问题。基于质押的特点,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仍归出质人所有,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收益和风险也应由出质人享有和承担。因此,注册商标在质押期间产生的增值,应当由出质人享有。2、注册商标价值的减少问题其一,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注册商标的价值减损。出质人的下列行为可能导致质押商标权价值的减少:因其违法行为而导致其注册商标被撤销;因其商品或服务质量降低而导致其注册商标的价值降低;因其宣传力度的减小而导致其注册商标的价值降低。依物权法第229条之精神,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准用该法有关动产质押的相关规定:质物因出质人的原因有价值减损之虞或危险而害及质权人的利益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但这一规定只能用来解决注册商标的价值有减损的危险、尚未减损的情形,如果注册商标的价值已经发生了减损的情形,该如何处理?笔者以为,这种责任当然应当由出质人承担,质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出质人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出质人偿还债务等方式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其二,因质权人的原因导致注册商标的价值减损。注册商标的价值在质押后也可能因质权人的多方面的行为而减损。比如,质权人违反约定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的注册商标,因所用商品的质量低劣而损害了该注册商标的声誉;又如,质权人未按照约定对注册商标进行必要的宣传,造成该注册商标知名度的降低。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或者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均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这些规定虽然是直接针对动产质押的,但其所规定的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已经设定了质押的注册商标身上。因此,在我国法律未针对商标权质押作出直接规定之前,这些规定也可以参照适用于注册商标质押。其三,因其他人的原因导致注册商标的价值减损。比如,由于他人假冒注册商标,致使出质人的注册商标的声誉受损;再如,由于他人对出质人的商品或注册商标进行诽谤而使其注册商标的声誉受损。笔者以为,对于这一问题可以有两种救济方式:一是由出质人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所得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对质权人进行清偿;二是由质权人行使物权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即一方面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回复注册商标的状态,另一方面要求赔偿已经造成的损害,并将赔偿金用于担保其债权的实现。四、商标权质权的实现问题对于知识产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我国物权法没有直接规定,而是准用该法有关动产质权的实现方式的规定。但该规定在适用于商标权质押时有一些特殊问题需要注意。1、以商标权折价清偿的问题其一,对协议折价的限制问题。在折价清偿时,注册商标所折合的金额通常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确定。但是,基于我国合同法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有两种折价协议应当被禁止:一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再就是损害国家利益的协议。当出质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对注册商标协商确定的价额过低,就会损害到对其他众多债权人的清偿;而如果出质人的财产属于国有资产,双方故意将注册商标折合的价额确定得很低,或者,如果质权人的财产属于国有资产,双方故意将注册商标折合的价额确定得很高,均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其二,对质权人受让商标权的限制。折价清偿的结果是质权人获得了质押的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授予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果质权人不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就不能取得商标权,也就不应通过折价受让质押商标权的方式实现其质权。另外,每一个商标权都要受到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的限制,如果质权人所经营的商品不属于质押的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那么质权人就不宜通过折价受让的方式取得商标权。因为这种折价受让的结果不符合商标局授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初衷,即使质权人在后来有可能取得相关商品的生产经营权,也会使注册商标的使用价值在较长的时间内被闲置。2、商标权变价的问题其一,质权人能否直接转让商标权?我国的相关法律虽然没有对注册商标转让人的资格作出规定,但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商标权的转让人一般应指商标注册人。如果得不到出质人的配合,质权人将无法转让质押的商标权,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商标法作出配套规定。比如,可以在商标法或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商标局可以依据商标权质押协议办理商标权转移手续。其二,如何确定商标权的市场价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将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时,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但该规定对商标权的质押很难适用,因为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有其很强的独特性,其市场价格是唯一的,不会有一个同类注册商标的市场价格可供比较。因此,在对商标权进行变价时,不宜以市场价格为标准,而是应当由法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质押的注册商标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实现质权的依据。
答:
(一)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商标在没有核准注册的情况下是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可以签订许可使用协议,但由于商标未核准注册,所以暂不能到商标局进行备案,只有等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再去商标局办理许可备案手续。并且许可方需将商标注册情况告知给被许可方,如商标最终未获得核准注册,则该商标不可被继续使用和大面积宣传推广。(二)商标许可协议模板:根据《商标法》和《商标实施条例》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授权范围1、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_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2、商标标识:3、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__年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范围包括:______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类商标。6、甲方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8、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10、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11、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1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13、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14、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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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等构成的,以区别不同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所生产或经营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的显著标记。我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一、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个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商标申请需要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⑴经营者的身份证;⑵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二、法人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企业、公司。法人商标申请需要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⑴营业执照。三、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这类组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成立,法律认可的组织;②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即有能够保证该组织正常活动的机构;③必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即必须具有能够单独支配的、与其规模和活动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的财产;④不具有法人资格。例如: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等等。其他组织申请需要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应当提交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四、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五、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答: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我国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所以,商标权和专利权分别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经申请注册后,所有权人也享有排他的专用权,其它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专用权受到一定限制,即只限于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换言之,不同行业或产业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可在某种范围内分享某一商标。例如,“长城牌葡萄酒”和“长城牌润滑油”即可同时存在,而互不构成侵权。但在酒类或润滑油行业中,不得再有其它厂家使用“长城”品牌。如果再有白酒生产厂家未经授权使用“长城”商标,即构成侵权。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三种。专利权具有更强的独占性,实行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以授予发明人专有权利为条件而换取其对社会公开技术细节。作为回报,国家授予专利权人一种独占的权利,即只有权利人自己才能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项专利。因此,除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技术,必须事先取得专利人的同意,在法律上称为专利许可。这种许可一般通过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签订书面专利许可协议来完成,其主要内容是被许可人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而有偿获得该专利的使用权。专利保护主要包括产品结构、颜色配比、外观形状等方面。商标保护的重点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而专利保护的重点是具有新颖性的技术。1.客体不同:专利保护技术内容,包括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保护商标本身,比如图形、文字、它们的组合或者声音或立体商标。2.期限不同:专利保护期有限,发明20年,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到期不能续展。商标保护10年,但是到期可以续展,因此只要每10年续展一次就可以无限期拥有商标独占使用权。3.申请程序不同:专利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经过初步审查(新型和外观)和实质审查(发明),最终授予专利权。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公告无异议后核准注册。4.保护内容不同:专利保护不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同该专利相同或近似的产品。商标保护不得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如果受保护的是驰名商标,他人即使是不同类商品也不能标注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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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企业的根基,注册的时候一定要把风险降到最低,据统计,有近7成的商标之所以被驳回,是因为在注册前的查询环节没有做好,所以商标查询对于商标申请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商标查询中,文字部分的查询是比较简单的,但商标中图形检索是比较复杂的,因为计算机比较难识别图形,不像文字,有固定的查询结果。要想查询图形商标是否能注册,首先需要明确商标上的图形的组成元素,然后根据您所要申请的类型进行查询。图形商标查询分两步:要素分解、近似判别。国家商标局审查员在审查图形商标时是按要素审查的,简单的说:如果一个图形中有山、水、人,那么这个图中就有了三个要素:山、水、人,查询时,就需要把目前商标数据库中有山、水、人的商标分别检索出来,一个个进行比对,如果发现检索出来商标主要构图与申请商标的主要图样近似的,就直接作驳回处理。商标是否能够注册成功也要看查询是否准确,因图形查询的复杂性,需要一定的专业性及经验,所以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小盾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由专业的法务顾问帮您进行查询,比对分析,从而提高商标的成功率,让自有品牌受到更好的保护。当然为了提高图形商标的通过率,建议申请人在进行图形设计时尽可能用原创设计、少用一些常用元素,尽可能避免搭名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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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注册商标就相当于一个企业面对市场的一个标志,所以针对不同的产品或业务,一个标志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往往会多申请几个商标标志。有些公司为了防止自己的商标和品牌被抢注,都选择在45个大类中注册自己的商标进行全类保护。所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用同一个营业执照提出多件商标注册申请,但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都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和商标标样一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一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二、一个商标可以通过商标许可的方式授权许可给多家企业使用。通常这种许可的方式为普通许可方式。但是在许可的时候双方需要签订许可协议,在多个企业共同使用一个商标的时候一定要协商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要的麻烦。创造一个品牌不容易,要维护好一个品牌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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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软件开发完成时,是属于初级版本的版权保护,但是随着软件被广泛使用后,软件的功能会出现漏洞甚至无法满足使用者对软件功能的要求,于是开发者为了让软件的使用范围更广,能够满足使用者的更多需求,将软件的功能进行完善和进一步开发,在功能上不同于初级版本的升级版本,软件著作权升级后,由于软件功能,软件源代码,软件技术的更改,需要重新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计算机软件的更新、升级,属于软件作品的修改,软件的更新、升级过程,实质上是软件作品推陈出新的过程,是新作品不断诞生的过程。软件的频繁更新,使得一套软件在经历相当的期间之后,与原版软件即已相去甚远,大相径庭,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新作品。如果试图依据在先登记的原始软件来保护更新在后的新版软件,无异于“自生事端”。依照我国目前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式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是确认权属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后期的软件侵权维权中更是举证的要点。为此,企业应根据软件升级更新的实际情况进行积极的著作权登记,以获取更大的保护.不同版本是不同的软件作品,软件功能和性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升级软件,申请人如有需要,还应再登记。
答:
一、商标45个大类分别包含哪些行业?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第四类: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第五类: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第七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第八类: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第九类: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器械。第十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第十一类: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第十二类: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第十三类: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第十五类:乐器。第十六类:纸和纸板,不属别类的纸和纸板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第十七类: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不属别类的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第十八类:皮革和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和马具。第十九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第二十类: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第二十一类: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第二十二类: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和包(不属别类的);衬垫和填充材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第二十三类:纺织用纱和线。第二十四类: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桌布。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第二十六类: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第二十七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第二十八类:游戏器具和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第二十八类:游戏器具和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第二十九: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冰。第三十一类: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第三十二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第三十三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火柴。第三十五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第三十六类: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第三十七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第三十八类:电信。第三十九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第四十类:材料处理。第四十一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第四十三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第四十五类:由律师、法律助理和私人律师为个人、组织、团体、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商标注册行业统计2016年,国内申请量最多的前5个省(市)分别为:广东(689434件)、北京(372387件)、浙江(327572件)、上海(257616件)、江苏(209900件)。其中浙江省申请量首次突破30万件,江苏省则首次突破20万件。与2015年相比,前五名的省市排位没有变化。与2015年相比,又有两个省的申请量突破10万件大关,分别是四川省和河南省。2016年,商标申请量超过10万件的有山东省(184490件)、福建省(175392件)、河南省(129946件)、四川省(126300件)。国内有效注册量排前5位的省(市)依次为广东省(2043798件)、浙江省(1315742件)、北京市(893743件)、江苏省(743670件)、上海市(697251件)。其中广东省有效商标注册量首次突破200万件。目前统计注册最多,排名前十的类别分别包括:第35类,第25类,第3类,第18类,第9类,第36类,第43类,第30类,第21类,第41类。也就是我们每天缺一不可的衣食住行所涵盖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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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有效期1、法人申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2、个人名义申请的有效期:自然人的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1、软件著作权登记只需要缴纳一次性登记费用,不需要每年交纳年费的。2、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可加急到3-30个工作日拿证,按照获证工作日不同而收费不同,具体需要和小盾知识产权法务顾问进行沟通。三、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著作权申请→查看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整理、提交材料至版权局→版权中心发放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网上公告)→小盾知识产权顺丰快递证书给客户。四、软件著作权申请的好处(一)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不可或缺的权重指标,申请双软企业的首要条件。(三)公司品牌建设,增加自主研发核心竞争力。(四)获得政府补贴,国家税收减免、人才优惠等国家政策。(五)各项科技资助申报的有力创新证明。(六)授权时间短、授权率高,费用适中,无须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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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区别相同商品不同来源的标志,也是消费者区分和辨别购买的一个标志。2、商标只有注册成功的才是属于权利人的,如使用未注册商标则一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他人一旦注册该商标,就收到法律的保护,那最先使用人则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否则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3、注册商标是入驻京东,天猫的先前条件。目前京东和天猫都要求入驻者需要有商标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书,并且根据提供文件的不同,押金也有区分。4、商标的无形价值已经非常显著,商标权利人可对闲置商标进行买卖,在买卖的过程中,商标权利人可以获利丰厚的收益,品牌越好,时间越久,收益越大。5、商标除了自己用之外,还可以许可给到他人使用,许可合同签订后,半年之内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6、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两类商标需要强制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销售。一是人用药品,二是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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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用磨爪杆属于商标转让中第二十类,您可以在商标分类表中找到2009小类:禽、畜等动物用制品挑选磨爪杆需要这些事项:1、挑选加粗加固支撑,高标准的板材,承重力强,板材不易变形;2、蜘蛛挑选天蚕草绳缠绕,安全不刺激,耐磨耐抓;3、高品质长毛绒,手感好,更厚实,不掉毛,更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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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的28个国家包括哪些欧洲联盟之28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二、欧盟商标注册申请材料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和地址;3、需要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清单;4、商标图样;5、委托书。三、欧盟商标注册的流程1、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2、欧盟商标局将申请内容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便在同一时间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3、审查通过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在这三个月里任何第三者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4、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可以在一年内获准注册;5、申请注册周期约12-15个月。四、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好处1、费用低。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二十八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3、欧盟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4、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4、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5、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6、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7、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三个类别商品或服务,超过三个类别的,每增加一类费用须另外收取。五、欧盟商标申请的缺点1、共同体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共同体28个成员国中只要一个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共同体商标申请日,但申请人还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因此,若选用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则不适合申请共同体商标注册。2、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共同体商标注册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商标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注册。然而,只要有一个国家提出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的时间,通常需2年左右时间。在27个国家中均无异议的情况很少见,因此,共同体商标申请往往在很长时间内不能获准注册。六、欧盟商标申请的特点1、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2、由于欧盟商标注册涵盖的国家众多,导致潜在的商标异议人大量存在。因此,极力推荐申请人在提出欧洲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以确定是否有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太相似的商标已被第三者注册,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七、欧盟商标申请的期限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在到期前6个月内提出商标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
答: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所以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的15日内,超过该时限的,则错过了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商标将不能进行驳回复审,是否超过该时间,按照申请人收到该驳回通知书和寄出驳回复审材料的邮戳日期计算为准。商标递交商标驳回复审材料后,申请人可以自递交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所以对于需要做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人,建议先递交驳回复审的材料,补充证据可以在递交的时候申请表中进行勾选,再在3个月内进行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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