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的事
2021-01-12
答:
我的商标在美国注册被驳回了,我能用这个商标注册版权吗?这个标整体看上去挺像一个美术作品的。如果注册了美术版权,我能把它当商标用吗?还有美国注册版权有和商标注册类似的受通文件通知吗?版权(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不同: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包含:45个类别)。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2、在权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权的取得一般为自动产生,商标权的产生则需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3、在权力的标的物方面,著作权的标的物为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商标权的标的物为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4、在权力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
著作权的客体
2020-10-09
答:
作品登记证书可以申请副本吗?
2020-10-06
答:
siri
2020-09-29
答:
如果将自己还未发布的项目文档发给他人,如何保护自己的项目文档
2020-06-03
答:
关于软件著作权第一第二发明人怎么看?
2020-03-20
答:
你好!因为有人说软件著作权是没有第一发明人第二发明人这种说法的,所以是有还是没有?实在要分是怎么分呢?在软件著作权中,通常没有“发明人”的说法哦。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一般是软件的开发者或者著作权所有者,可能是法人或者自然人。在专利领域中有发明人的概念。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主要关注的是软件的著作权人、开发完成时间、软件的功能和特点等方面,而不是像专利那样强调发明人。在软件著作权中一般没有“第一署名作者”和“第二署名作者”这样的说法呢。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由软件的开发者享有,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如果是多个主体共同开发软件,那么这些共同开发者一般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他们可以共同行使权利,如许可他人使用、转让软件著作权等;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的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如果一定要类比“第一署名”“第二署名”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各共同著作权人在行使权利时一般需协商一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因先后顺序而有不同的特定权利。但如果他们内部有约定,比如约定某个主体在某些情况下有更多的决策权等,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行使权利。但这种约定通常不是基于署名的先后顺序产生的固定权利差异。
购易贝
2019-05-12
答:
质押中的商标能否办理转让?
2019-04-24
答:
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商标,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对商标转让是有规定的: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商标转让流程:首先,商标转让人以及受让人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注册商标;其次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之后,将会详细地检查所转让商标是否存在着问题,然后再核查商标受让人的资格。最后商标局经过审查确认无误之后,将在商标局官网相关栏目上公告商标转让的信息,并且还会向商标受让人寄发一份《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概而言之商标转让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二、商标转让需提交的材料1.加盖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公章、或者签字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按照规范进行填写;2.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一份受让人签字的《代理委托书》。三、商标转让需注意的事项1.商标转让人对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需要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不予以核准商标转让的申请。2.联合商标作为商标权人所持有的系列商标,只有联合使用的时候才能发挥该商标价值;如果联合商标被分割转让了,就很容易造成受让人及转让人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持有相近似的商标,因此联合商标就不能够进行分割转让。3.若商标转让人已经将商标许可他人进行使用,其必须要在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且解除原有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后,才能够将这枚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答:
关于网站标注驰名商标字样问题:要判断是否违反现行《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需视其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广告宣传及商业使用范畴。
一标多类的商标如果转让一个或几个类别要如何办理?
2019-04-20
答:
答复: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应整体办理,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也应一并办理转让。
现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字样,那产品包装上是否可以标注著名品牌或知名商标字样?
2019-04-20
答:
答复:现行《商标法》第十四条主要规制的是以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等行为,使用类似“著名品牌”或者“知名商标”等字样不属于《商标法》调整的范畴,可参见《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有许可备案的商标能否正常转让,转让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备案?
2019-04-20
答:
有许可备案的商标能否正常转让,转让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备案?答复:有许可备案的商标可以办理转让,转让后应重新办理许可备案。
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2019-04-20
答:
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哪些情形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哪些情形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2019-04-20
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1.不可抗力;2.政府政策性限制;3.破产清算;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申请时如何区分颜色组合商标和商标指定颜色?
2019-04-20
答: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即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内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且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商标指定颜色的,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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