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时如何判定商标是类似商品或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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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时如何判定商标是类似商品或近似商标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很多情况下,会碰到商标被驳回的情况,驳回的原因大多数是因为存在在先类似商品或者近似商标。根据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而驳回了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那如何尽量避免商标注册申请时如何判定商标是类似商品或近似商标

一、什么是类似商品和近似商标呢?

根据《商标法》,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能获得注册。商标虽然近似但其指定使用的商品不相类似的,可以获得注册。指定使用的商品虽然类似但商标不相近似,也可获得注册。

1、什么是类似商品?

在进行商标注册前,都会有商标小项的选择,根据目前商标尼斯分类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都划分为45个大类,第1-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45类为服务类别。每个大类下面的每个群组内的小项通常划分为类似商品,但由于每一类的商品都很多,有些并不是类似的商品,所以在选择上,需要根据分类表进行详细的选择,而且从实际出发,比较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或服务的原料,生产工艺,功能,使用方式,销售对象,销售渠道等要素,做出类似商品的判断。

2、什么是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指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标,即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商品或服务出处的商标。

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则要从商标的音、形、义三要素考虑。音,指读音是否相同或近似到易使消费者发生混淆,包括中文与中文、中文与数字、中文与外文、中文与记号等是否音同。形,即为商标的外形,特别是商标的整体结构和外观,包括颜色、构图、文字类型、记忆等近似。义,即商标的含义是否相同或近似到不易区分,含义近似包括中文与中文、中文与外文、外文与外文、中文与图形、外文与图形指的是同一事物,消费者呼叫与认识一样。判断时,上述三方面要综合考虑、综合分析。

二、如何避免由于类似商品或近似商标而导致的驳回?

商标申请过程中,需要避免申请商标已经存在在先近似商标,否则容易驳回。通常有如下方法:

1、商标查询

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前,为了解使用该注册商标是否有风险,以及申请注册的把握性的大小,有时需要作事先查询;或是申请商标注册之后,企业想了解所申请的商标的进展情况,都可以作事后查询。

2、对查询结果和商标近似的判断

商标近似的判断,需要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所以需要委托专业的小盾知识代理法务专员进行判断,有在先权利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对查询的结果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不要轻易地提出或放弃申请,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在商标注册时如何选择商标名称?

根据商标法第10条和第11条的规定,如下条例是禁止做为商标注册的:

(一)商标法第10条: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商标法第11条: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三)另外,如下商标也是尽量避免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

1、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2、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如“苹果”不可作为苹果这种水果的商标,“蜡染”也不可作为布的商标。

3、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4、《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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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标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也就是说,在程序上,所有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均可以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要求重新裁定。

驳回复审有哪些好处:

1、延长商标的使用时长;

2、驳回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3个人组成合议组,对商标再次进行审核的过程,所以比在商标实质审查时只有1个审查员得出的近似判断结果更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