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肖像如何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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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肖像如何注册为商标

商标局每天上千件的商标申请量,所以好的商标越来越难申请成功,因为会存在较多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很多自然人或者企业为了想到一个好的商标,简直想破了头。

那怎样才能注册一个好商标,又能提高商标的注册成功率呢。

今天,就让小盾知识产权法务顾问来帮您推荐一款将自己的肖像申请为商标。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上进行申请专用权保护,是符合法律程序,是可以进行注册的。

并且商标局最新的法规规定已将肖像申请的申请文件中公证书一项已经去除:在办理以肖像或名人姓名作为商标图样申请注册商标、商标转让和注销、外文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更正申请业务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公证。

在我们实际的使用中以肖像做为商标申请的例子也很多。比如大家熟悉的第1381611号“陶华碧老干妈及图”商标,就是用经营者自己的头像做为商标注册,另外还有霸王洗发水,锦和妈中草药跌打酒,刘德华板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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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是所有的肖像都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同样对商标申请合理性作出了一定限制,结合商标《审理标准》中对于肖像权侵犯案件审理的解释,未经允许,将他人的肖像做为商标使用或注册都是不被接受的。如果他人擅自将自己的特征注册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提起诉讼,主张自己在先权利。

另外尤其是伟人,明星的肖像,有可能有违社会注意道德风尚的肖像也不能进行商标注册。

前些年,“刘德华”商标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四川崇州观胜镇“正宗刘德华板鸭店”的老板刘德华是位土生土长的崇州老人。其自1980年创办“正宗刘德华板鸭店”,为了保护商标,刘德华老人在2004年将“刘德华”三字与自己的头像相结合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于2007年5月28日由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使用的商品类别为商标分类表第29类的板鸭、腌肉、香肠。之后“刘德华”板鸭名声日甚。

明星刘德华的经纪公司发现“刘德华”被注册为商标的情形后,认为其侵犯了明星刘德华的名誉权,损害了刘德华良好的公众形象,请求要求撤销该商标。

由于“刘德华”商标由“刘德华”和一位老者的头像组成,与明星刘德华的相貌相差甚远,刘德华老人并未影响明星刘德华姓名的设定、变更以及自由使用的权利,且“刘德华”也不涉及冒用的问题;同时,其在商标注册时将姓名与自己的头像相结合使用,也不会引起他人的混淆与误认。因此,“刘德华”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既未侵犯明星刘德华的姓名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明星刘德华的经纪公司在提出异议后又很快撤回异议。

由此可见,姓名相同时,将姓名与肖像相结合会避免混淆,可大大避免重复。同时,用头像和人名作为商标,不仅能提高商品的知名度,还可以防止被他人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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