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6年广东省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答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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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年广东省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答辩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广州市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目前广东省已完成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络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类型

1. 复核答辩。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议提出,部分企业需参加复核答辩。

2.申诉答辩。企业自行申请,需参加现场申诉答辩。

二、答辩时间

1. 复核答辩:10月18日8:30开始。

2. 申诉答辩:10月19日8:30开始。

三、答辩要求

(一)复核答辩内容及时间

1. 企业陈述:本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占比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指标情况。不超过10分钟。

2. 企业答辩:回答专家提出的疑问。不超过10分钟。

(二)申诉答辩内容及时间

   企业围绕申诉点进行简要陈述,及回答专家组提问。整体不超过10分钟。

(三)答辩参加人员

企业技术研发、科技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人员,不超过4人。

四、答辩企业需准备提供的材料

(一)复核答辩材料

1. 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即已上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PDF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7份。

2. 本企业2013—2015年研究开发费归集核算专账或者辅助账。

3. 2015年会计报表,2015年6月和12月份共两个月的会计原始凭证。

4. 2015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收入明细表。

(二)申诉答辩材料

企业申诉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7份。

五、答辩会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地铁纪念堂站D2出口)3楼会议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等候室禁止大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 请答辩企业提前1小时到会场等候准备,答辩企业代表到达会场后,尽快向工作人员报到,按顺序进行答辩。

3. 所有答辩人员必须佩带本企业工作证或提供企业工作证明,无工作证或工作证明的不准进入会场参加答辩,禁止中介服务机构人员代替企业人员进行答辩。

抽查复核答辩和申诉答辩名单由市县科技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