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重保护管理 夯生产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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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重保护管理 夯生产之基

“2006年,我们收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和美国本田公司的诉状,对方称我们公司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商业外观。”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智慧农业)知识产权主管朱晓波提起10年前的案子依旧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当时公司领导立即成立专案小组,通过咨询专家、律师等途径,掌握有力证据并积极应诉,历时一年多后,智慧农业与本田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公司成功地进入了美国通用汽油机的市场。

据朱晓波介绍,公司历年来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国内国外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04年,在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支持下,江淮动力成功在印尼获得了原属于公司的“JD”商标,成为我国在东南亚商标纠纷中首家胜诉企业。在国外,公司针对行业内企业侵犯公司“红双喜”外观专利的行为,联合工商、公证、法院对一系列企业采取了必要的手段,获得了侵权企业的赔偿。公司还与行业内的部分企业签订了知识产权许可协议,通过双方的相互免费使用专利来推动行业内的知识产权及技术的发展。

“只有提升企业整体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才能更加有效保护其知识产权。”朱晓波告诉记者,智慧农业还采取多种方式开始知识产权的宣传活动,持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研、生产和经营全过程的督促和引导,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数量,建立完善并充分利用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知识产权信息的月报送与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数据,为农机产品的生产夯实基础。

如今的智慧农业已是我国农机行业的大型企业之一,至2015年,实现年销售收入22亿元,出口创汇2亿美元。“在知识产权工作中,我们深刻意识到,知识产权并不是一个遥远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生产基础上,就在我们一个个技术攻关的成果中。”朱晓波表示。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