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别人的公司名来申请商标注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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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别人的公司名来申请商标注册吗

想要用别人的公司名来来申请商标注册,这样对于很多企业和个人都想知道,小盾知识产权把整理好的公司名注册商标的相关知识作为一篇较为受用的文章分享给大家!

公司名称被他人注册成商标后,公司该怎么办?我们首先从一个案列看起。

一个公司的总经理询问小盾知识产权:我今年2月份注册了一家公司,现在广东一家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的公司的企业名称跟他的商标名称一样,并且他用这个商标已经好几年了,现在他已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商标注册,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不许我再用这个商标名称作为我公司的企业名称。他注册了商标我还能用这个公司名称吗?

小盾知识产权点评:

在法律上,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叫做企业名称权,对商标享有的叫做商标权。这两个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并行不悖的。即有人取得了商标权,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业名称,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册名称相同的公司;同理,公司也无权阻止他人注册跟自己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商标。

但是,有些情况是例外的。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话,他人再注册相同的企业名称可能会被认为有搭便车的嫌疑,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样,如果公司的企业名称非常 知名,达到了驰名商标的程度,那么别人再注册相同的商标,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在先权利而不被允许。但是,无论是商标还是企业名称,在其驰名之前已经存在的商标和企业名称不会因为其驰名而被修改。

根据这个老总说的情况,他注册公司在前,别人注册商标在后,他是可以继续使用你这个企业名称的。

那我们通过上述案列知道企业的字号被作为商标进行抢注了。作为拥有该企业品牌多年自然不可能轻易放的下。那么公司名被别人抢注商标该如何办?

《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已经使用但没有注册。对于对方的抢注商标行为就应该定义为恶意抢注。如果对方商标还没有拿到商标注册证,那么可以委托小盾知识产权(www.xdsipo.com)法务顾问在该商标进入商标异议期的时候向该商标提出商标异议。通过整理法律文件阐述在线使用该品牌的举证,将该商标通过商标异议取消对方的商标申请。然后尽快进行该商标的申请拿到商标的所有权。

但是非常悲催的一面就是该商标已经下证,对方已经取得了商标的证书,那么只能在取得商标证书5年内提出争议,即为商标的无效宣告。通过这种无效宣告的异议方式小盾知识产权在这方面成功率还是非常大的。

下面来谈谈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商标其实是有很重要的作用,不少的企业可能忽视了商标的重要性,这就导致了因为没注册商标而被别的企业抢注商标,使之成为别人的财产。有些人在工商局注册了以为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公司名称的注册和商品的商标是两会事,不可混为一谈。公司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在一个地方名称是不能一样的,但是商标则不一样。假如你A地有a公司那么别的企业就不可以再用a这个名字了,可用b这个名字。如果a、b都注册了商标,那么如果a使用b的商标就是违法的,如果a用b的商标做广告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些人认为,我们公司的商品又不是什么大品牌,怎么会被人家注册呢,这就涉及到了商标的注册问题了。其实商标的品牌无论大小,它是会有相应的品牌效益的,如果这个牌子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那之后在全国乃至世界连锁,它的销量是有保证的,大家是很容易接受他的。

有一知名火锅品牌“海底捞”,这个大家比较熟悉,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现北京某家餐厅使用“天天海底捞”做宣传后,把该餐厅告上法庭,获赔40万元。对于商标的品牌有些商家是因为不知道而犯下错误,而上述例子是明明知道有“海底捞”这个品牌,而且这个品牌做的不错,是想借助于这个品牌的力量来赢得利润,这就是违法的了。

商标注册的三个原则

1、分类申请原则

一份申请只限于一件商标。在不同类别的商品申请填报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禁止恶意抢注原则

商标申请人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由一定影响的商标。

3、申请在先原则

(1)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

申请人对同一商标发生冲突时,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

不同一天申请的,则公布申请在先的;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

已经通知但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优先权的确定。

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或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承认的国家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浅谈什么是公司名称,商标和公司字号和商标的比较

什么是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以“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的形式出现,其核心是“字号” (也叫商号),是受保护的部分。

字号保护的特点是,限区域不限行业。比如在厦门注册了一个字号,在厦门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再用这个字号注册任何行业的公司,但在厦门以外的地方却可以。

公司名称的作用是用于标识一个商业主体,其作用对象为公司。多出现在文书、各类落款中,以及需要准确告诉他人您的公司是“谁”的地方。

因此,字号只能用于在局部地区作为公司的简称,不能作为产品或服务的代称。因此,所有以公司名称或字号对产品进行宣传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什么是商标

商标(或称品牌),保护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的类别,商标是您产品或服务的代称。这点与公司名称不同。

商标保护的特点是,限产品或服务的类别不限区域。比如您注册了某个商标,则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公司都不能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您的商标宣传他的产品或服务。但是,其他人仍然可以在其他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完全相同的商标。

公司字号和商标的比较

1、 字号仅在注册所在地受保护,全国会有很多相同字号的公司出现,无法唯一标识您的公司。

商标则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保护,具有全国唯一性。宣传您的企业一定要用商标,不要用字号。

2、 字号保护的是注册所在地的公司名称,商标保护的是产品或服务的类别。

3、 商标的保护级别高于字号,如果他人的商标名与您的字号名相同,则您的字号将无法用于您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宣传,否则就会侵权。

4、 字号仅限自己公司使用,商标可以全国范围授权他人使用。

5、 商标可以用于产品或服务命名,如“XXX(商标)衬衫”。字号无法用于产品命名。如果强行将字号用于产品或服务命名,可能存在侵权或被抢注风险。那么,您做得再出名也不过是为别人做嫁衣。

6、 商标是形成品牌的前提,没有商标绝不可能成为品牌。因为您宣传的可能已经是或即将是别人的品牌。

7、 商标是企业发展形象的根本标志,没有商标的企业就没有发展的可能(只能小范围做做无名生意)。因为您宣传的东西可能已被别人注册,做得越大您侵权的风险越大,最终要么重新命名从头再来,要么花巨资购买商标(还不一定对方愿意卖)。

8、 如果要享受知识产权的收益,授权他人经营或使用您的品牌,一定要注册商标。公司名称或字号是无法授权的。而商标,则可以由无数家公司通过授权经营同一个商标(品牌)。

9、 商标是一种投资,每件商标1600元可以保护十年,十年后还可再延续。商标可以公开转让,普通商标转让价格也在万元以上。

10、 成立公司的同时,一定要同时注册商标。以商标名称来宣传公司、宣传产品和服务,则您所有的商誉、知名度都可以沉淀在商标上。当您离开这家公司,或公司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转让、注销时,可将商标轻松过户转移。在新的公司继续使用原来的商标,轻松实现品牌延续。

11、 公司字号与商标名称不一定要相同,相同当然更好。但多数情况下,公司字号与商标名称都是不相同的,特别是当您公司要注册多个商标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