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是否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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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是否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很多企业都明白计算机软件开发完成后,可以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来申请版权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但对于该计算机软件是否可以申请专利来进行保护颇多疑问,就让小编来为大家答疑解惑,关于计算机软件如何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计算机软件申请专利保护的优劣性帮大家进行分析。

一、计算机软件属于什么专利保护类型?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在我国,计算机软件主要通过软件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计算机软件不在法律明文禁止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中。

我国专利包括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立体包装外观。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实际的产品结构。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发明或者是技术方法的发明,所以根据计算机软件的性质只可能申请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若构成技术方案即成为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二、计算机软件申请专利保护需符合的条件?

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只涉及计算机程序本身或者是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该申请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以下是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几种计算机软件:

1、计算机软件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这种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应用于工业化生产的自动化设备,需要通过计算机软件加以控制,科研人员设计一套新的计算机软件,使其控制精度得以提高,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效率也大为提高,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产生了良好的技术效果,这类计算机软件就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

2、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善的发明专利申请

例如:申请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改善公知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性能的方法,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且由于改善了公知计算机系统的内部运行性能而取得了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可以给与专利保护的客体。

3、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

例如: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来控制和/或执行某种测量或测试过程,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因此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与专利保护的客体。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

例如: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在公知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某个具体的技术问题,那么,由于它所处理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与专利保护的客体。

三、计算机软件专利权保护的优劣势

1、与著作权保护相比,通过专利权保护更加优越,主要表现在:

(一)保护程度高。专利保护创造性的方法,具有独占性,获得专利权后,其他的相同发明不再受保护,甚至不能使用。

(二)专利权的权利效力更大,软件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拥有对其软件专利发明的垄断权。

(三)专利保护的期限相对合理,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2、专利权保护计算机软件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践操作中较困难,这些形成了专利权保护的劣势,表现在:

(一)专利法对所要求保护的对象有严格的要求,计算机程序在许多方面都难以达到要求。例如,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绝大多数软件难以通过“这三个条件”审查。

(二)发明专利审查授权周期长。发明专利在授权之前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查周期长达两年以上,而软件的更新速度是飞快的,其经济寿命短,也许专利申请还未审结,其畅销期已经过去,这与计算机软件高开发、高淘汰的客观情况不适应。

(三)专利的公开性与软件开发者的意愿相背离。受理一项专利申请后,需将该申请的相关文件向公众公开,但计算机程序的模仿和复制简便易行,并且侵权行为较难发现,与其它技术相比计算机程序公开更容易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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