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类商标天猫入驻最新要求,哪些企业需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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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类商标天猫入驻最新要求,哪些企业需要注册?

当强劲的“互联网+”之风席卷而来,企业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会更广泛、快速地让企业的注册商标品牌形象打出,有更好的推广效果,比线下事半功倍。因此从生活用品到服装美妆,从工农业原料到各类生鲜,从手机电脑单反等科技产品到各种娱乐类服务,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找不到的各种服务与商品如今都能不用出门就可以在网上买到,甚至还有生鲜1小时送货到家、自营商品刚下单就送上门的便捷。天猫、京东、苏宁易购、一号店、我买网、淘宝等都已然成为各个商家最火的入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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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5日,微信朋友圈被一则消息刷屏:“没有第35类商标,不能入驻天猫旗舰店!”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让不明真相的小伙伴们不知所措。小盾知识产权也接到了不少咨询此类问题的电话。那么,这则消息是真的吗?下面就让我们扒一扒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情源自天猫不久前发布的《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入驻天猫旗舰店的资质条件从“商标必须为R或TM状态,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才可以入驻天猫开设店铺”升级为“开店公司需为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这个入驻资质条件在2017年9月11日开始生效。

看到这里,相信许多小伙伴的第一反应就是“入驻天猫越来越难了”,以前只要拥有自己的商标就可以了,现在,必须要有第35类!

其实,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本规定适用于卖场型的旗舰店,而不是所有的旗舰店,并且新规对卖场型旗舰店进行了解释——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举例:开设苏宁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苏宁品牌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卖场内经营的飞利浦品牌销售电视机,需提供飞利浦品牌的第9类实物类型商标。

还有,新规并没说所有卖场型旗舰店都要第3503类的商标,只是对服务类型品牌作了规定——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

那么,第35类商标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为什么入驻天猫旗舰店必须要有第35类商标呢?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第35类商标。

号称“万能商标”的第35类商标

所有行业都需要注册第35类注册商标,而且是各个行业的核心类别。第35类商标属于服务商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具体包括以下群组: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医疗用品或批发服务

很多企业认为第35类是服务商标,因此只是申请了产品自身的类目注册商标,没有太在意容易对电商产生大作用的第35类商标。如果这个时候,你的商标代理人没有讲清楚第35类商标的重要性并强力推荐您申请注册商标,则是他的失职。

以【3503】替他人推销为例。替他人推销是: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和电子媒介,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提供。从字面来说就是:为他人将商品分类、策划排列、宣传;通过网站上,或者通过邮购(快递)目录、电子媒介(网络广告、宣传),来引导人们购买、消费都属于第35类商标。所以注册第35类注册商标已经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要布局。

如果代理人已经强烈推荐你注册第35类商标,这个时候你却以为他是希望你多花钱,那请看下面的一个例子是否让你醍醐灌顶。

甲公司是生产坚果的厂家,但只是在产品相关的商品类别上注册了商标,没有注册第35类商标。

而乙公司在第35类上注册了与甲公司产品同名的商标,指定服务“替他人推销”等。

然后乙就在市场上开了甲公司产品的同名坚果专卖店。

虽然与甲公司产品同名,但只要销售的不是甲公司生产的商品就不会造成侵权。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消费者会将乙公司开的坚果店销售的产品看做就是甲公司的产品,误以为两者是一家。

如此一来,就会造成甲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无权阻止其他人开一家叫自己公司产品名称的专卖店。

而一旦乙公司的坚果商店出现问题,甲公司的坚果口碑就会受到负面牵连。

因此,第35类注册商标可谓是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注册第35类商标,那自己呕心沥血做出的品牌,一朝主动权只能握在他人手里。

凡业务范围涉及到以上群组的企业,如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等,都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

天猫入驻所指的第3503类服务有哪些?

最新实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尼斯分类)规定:3503的商品如下:进出口代理350005,拍卖350030,替他人推销350071,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350085,市场营销350106,电话市场营销350107,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350120,新增非规范:为他人安排和组织市场促销3503共8种服务。

也就是说,即使你有第35类的商标,但你的商标所指定使用的服务没有包含以上8种服务中的其中一项,那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对于大部分创业小白来说,第35类商标看起来非常复杂,其实只要抓住以下四个重点,就不难理解了。

1.互联网企业

许多网站主要的盈利手段就是广告,那么自然就落入第35类广告的范畴。像点击付费广告350113、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350119等这样的服务类别是网络时代互联网企业的标配。

2.电商平台

像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其业务核心属于第35类,是所有电商平台必须注册的大类,否则将会存在侵权或被侵权风险,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品牌负面影响。

3.替他人推销

替他人推销是指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和电子媒介,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提供。进出口代理350005、替他人推销350071、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350120是比较重要的服务类别。举个例子你一看就明白了。A是我国一家生产服装的厂商,在产品相关类别上注册了商标,但是就没注册第35类商标;在它还未成为驰名商标的时候,B在第35类上注册了与A同名的商标,并以该商标开了一家卖服装的店,只要B销售的不是A生产的服装就不会造成侵权。但在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消费者会认为B销售的就是A生产的服装,误以为两者是一家。如果B生产的服装出现质量问题,也势必会对A造成不良影响。可见,不注册第35类商标,企业就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盟连锁店

在加盟连锁特别火爆的今天,第35类商标中,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096服务类别就显得特别重要,建议开展加盟连锁业务的公司在注册此类商标时选择这个类别。

在知识产权业行内素有“漏注毁终生”之说,更何况在“互联网+”大环境下,第35类商标属于商家必争之地,我国商标实行 “申请在先”原则,先下手为强!因此,出于防御和规避风险的目的,企业绝不能忽略第35类商标的注册!去年,“今日头条”被索赔上亿元,就是因为第35类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

还有什么企业需要注册第35类呢?也就是剩下准备或者有目标有计划在未来要开展上述6条相关业务活着其他相关联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商标“注册在先”原则的大范围下,早注册,早获权。早日安心享受权利。

商标注册存在太多的坑,企业在注册过程中,小盾知识产权网建议企业还是需要跟知识产权顾问多沟通,合理的进行商标注册。企业应当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充分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并及早进行注册,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才能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保障。